一、检查组织开展情况
按照“持续关注重点行业,有效扩大监管覆盖面”的原则,以“严要求,强监管,重实效”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思路,通过随机选取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2户行政事业单位及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1户区属重点企业,重点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预算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切实提高了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推动了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落实。
被检查单位能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财务核算等会计行为比较规范,基本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管理,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比较有效的财务控制与监督。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决定
一是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二是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存在不相容岗位职责未分离、合同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三是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未开展实物验收工作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与被检查单位及时沟通,已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
初审:李洋
复审:于微
终审:闫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