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通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区乡镇 (街道)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长二府办规〔2023〕1号)即行废止,原清单相关事项参照履职清单管理。按照规定程序,现公布废止通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6年12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
邮箱:xzspj8917@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二道区政数局审批制度改革科
邮编:130000
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6年11月2日
初审:刘满 复审:王丽苹 终审: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