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专家授课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全年累计开展专题学习 4次、参与干部职工达 120 余人次。同时,利用“学习强国”“e支部”等平台,鼓励干部职工自主学习,实现法治学习常态化、全覆盖,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核心职责。制定《区人社局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细化分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任务,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 的工作格局。每季度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工作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围绕 “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人社普法宣传月” 等重要节点,结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人员密集的广场、社区、企业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普法手册、宣传海报、便民服务卡等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社保缴费、劳动合同签订、工伤认定等热点问题。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5 场,发放宣传资料 1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 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知晓率。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 “线上 + 线下” 全方位普法矩阵。在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律法规解读、办事指南等内容,全年发布推文 120 余条,阅读量达 5 万余人次。同时,深入企业开展 “法治体检” 和普法宣讲活动,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讲解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社会保险政策等内容,全年走进企业 80 余家,开展宣讲活动 60 余场,覆盖职工 1.2 万余人次,助力企业规范用工管理。
针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服务。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工业园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维权手册、现场宣讲等方式,重点宣传工资支付保障、工伤保险等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法治指导,在校园招聘活动中增设普法环节,讲解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等知识,帮助高校毕业生防范就业风险。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一对一” 普法咨询服务,解答社保参保、待遇享受等问题,确保重点群体依法享有人社权益。
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区人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行政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规范性文件 “立改废释” 长效机制,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文件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进一步提升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就业政策调整、社保基金管理等,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流程。邀请法律顾问、行业专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群众、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规。全年共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10 次,组织法律顾问论证 5 次,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主动公开人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流程、收费标准、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优化政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同时,畅通政务公开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处理群众咨询投诉 2673 件,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 98% 以上。
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到执法队伍,目前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 7 名,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程序、法律法规应用、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核通过率100%,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邀请法院、检察院的专家开展执法实务讲座,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和水平。建立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将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职。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依据、权利和义务,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对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实行提醒、告诫、引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措施,督促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机制,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全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结现场、平台投诉案件1245件,涉及人员2859人,解决拖欠工资3669.91万元,办结信访案件230件,下达行政处罚4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法院判决案件1件,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按照 “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的要求,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实现 “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等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目前,全局 85% 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在线上办理,80% 以上的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平均办理时限压缩 50% 以上,极大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
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建立农民工欠薪维权绿色通道。依托综治中心进驻优势,打造“多元联治+专群联合+四方联动+四级联调”的“四联体”调解模式,全年通过联动式调解化解劳动争议200余件,有效促进了调解率+结案率“两率”的双提升。今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打造的“四联体”调解模式荣获国家级荣誉。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各科室、下属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行政执法行为、政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查找案卷制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程序。全年共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4 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 80 余卷,发现并整改问题 12条,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12 件、政协委员提案 8 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 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